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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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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新世纪参政党党员


      于亚男是新城区明诚小学退休教师(民革党员)。退休后,一直没有离开教育工作,多年来自愿服务于社会,做了许多典型感人的工作。
她热爱公益事业,乐于帮助他人解忧解难,尤其在帮助“问题学生”和家长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把沉迷网络的孩子从网吧中救出来,回到校园。长期资助贫困家庭的孩子生活和学习费用,帮助家长做好孩子监护人,宣法讲法到学校,进社区,到电台。
并依法劝说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好孩子,反对暴力教育,几次制止杜绝了恶性事故,挽救青少年前途,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在前,得到家长的赞扬及媒体报道宣传。介绍案例如下:
      一、关注特殊群体儿童及贫困家庭的孩子:
      于亚男同志虽然工资低,但生活俭朴,把省下来的钱乐于帮助有困难的人。退休前,响应政府号召,多次捐资助学,让灾区儿童有学上,帮助下岗工人给孩子交学费,被新城区教育局评为捐资助学先进个人。(有证明资料)
她逢年过节都要去儿童福利院和新城儿童村给孩子们带去节日的礼品和生活用品,儿童村孩子们都叫“于奶奶好……”(有照片资料)
2008年5月她被评为陕西省首届十大杰出母亲,上级发的1000元奖金,她给新城儿童村80多名孩子买了500斤大米和其它东西(共支付1020元)。并多年帮助新城区明诚小学女孤儿(周雪儿),逢年过节、冬季取暖,开学前她都要送去补助金和衣物,米面油等。2006年按申请手续经批准把周雪儿纳入省妇联“春蕾计划”,帮助孩子好好生活,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07年已上初中)。这几年于亚男同志对孩子的资助现金和物品计3000多元。(有文字和光盘资料)
      二、教师的职责不能退:
      她常说:人退休了,但责任心永远不能退。2003年她主动带领同志参加省妇联及团省委法律援助社会工作者,2004年又带领支部多人主动报名参加省文化厅及文化局组织的社会义务网吧监督员工作,经培训上岗后,至今坚持工作,吃苦耐劳,带领组员深入网吧调研、配合文化部门做好义务监督规范网吧管理工作,不让未成年人进网吧,并帮助沉迷网络的孩子从网吧走出来,得到上级及家长、媒体的好评并多次收到家长的表彰信和锦旗。
      案例一:2005年,一流动人口家庭孩子(15岁)读初中,因上网后成绩下降,家长和教师配合不好,九月份开学后十几天,教师自己做决定让孩子转走,拒之门外,孩子和老师矛盾尖锐,关系恶化。一日,持刀要与教师去论理,阻拦不住,家长立即给于亚男打电话,让速到家里制止这过激的行为。她速快赶到学生家,吃力地从木梯爬上二楼,耐心地劝说孩子,孩子感动地放下了刀!她和孩子谈心,并给家长做好工作,不能让孩子“犯罪”,通过多次的家访和通话,孩子的确转变了。06年考入技校,因他家里困难,于亚男给孩子买了一件羽绒衣(170元)、二斤半毛线(60元)、书包等,全家非常感激,尤其孩子高兴地改口把于亚男叫“妈妈”!  现在孩子学习进步,成绩优异,学校表扬,全家高兴。06年教师节全家给于亚男送来锦旗“终生难忘恩师情,教书育人好榜样!”2007年5月份母亲节,孩子给我打进电话:“母亲节好!”他的母亲感动地说:“娃先给你打电话,你挽救了孩子和我们一家,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你!”
      案例二:帮助单亲家庭孩子消除心理障碍,重新回到校园。
由于父母离异直接影响了一个13岁孩子的生活和学习,经常泡进网吧,成绩下降,和老师经常发生矛盾。2006年9月份刚开学,因故20多天不上学,自己关在房子和任何人不说话,急坏了爷爷、奶奶和爸爸,爷爷冒雨找到于亚男家,她立即和家长赶到西郊,和孩子谈心交朋友,鼓励孩子的优点和特长,孩子慢慢说出了心里话,解除了心里的矛盾和压力。孩子高兴地把童年照片送给于老师作记念,还冒雨把于老师送上公交车。我还帮助孩子找学校,和班主任多次联系,孩子在新的环境中精神愉快,学习上进,各科成绩都很优秀,爷爷说孙子现在是“文明少年”、“优秀团员”、校“升旗手”,又说:“我孙子好了,我老俩口活的更有劲了!”为了鼓励孩子,于亚男同志给孩子买新毛衣,买学习用具等,她把别人的孩子当作自己的孩子这么关心,家长感动地给有关单位送去表扬信,电视台并做了采方和报道。
      案例三:法制教育进病房,预防杜绝未成年人犯罪。
2007年暑假一中学生(14岁)因故被对方砍了七刀,脱离危险后,定要带数人报仇,双方都要聚众再打!她得到情况后,立即赶到病房,进行法制教育,化解杜绝了群殴事件,制止了一场血案,挽救了许多孩子和家庭,为社会安定团结、家庭幸福、孩子前途做了一件大善事。
      三、帮助挽救“轻生”家长,让孩子有个温暖的家:
      因孩子上网成瘾家长苦恼,认为孩子“无救”,失去理智,不想活,于亚男把家长的苦恼当做自己家里的事,帮助家长转变思想,不能“轻生”,要有决心帮助好孩子,让孩子有个温馨的家庭。
      案例一:2005年7月,于亚男同志在电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帮助孩子戒除网瘾,家长要做好监护人,蓝田县一位母亲打进热线,哭着说“孩子开除了,父母没有脸面了!喝农药死了算了!”当时于亚男说:“你不能自杀……我来帮助你孩子……”这句温暖真情的话立即稳住了母亲的心,几天后于亚男奔赴蓝田和孩子及父母共同交流,大家坐在一起都来说说心里话,多检讨自己,孩子很受感动,家长热泪盈眶,通过多次的帮助,现在这个孩子另上了一所技校,心理健康,学习进步,家长非常感谢电台和于老师,并写有感谢信。2006年中央台“半边天”栏目去蓝田采访了他们全家(有光盘),于老师给孩子买了书包,鼓励孩子好好上学,努力进步,父母感激地说:“孩子有希望了,于老师救了我们全家。”
    案例二:一初中生(15岁),父母离异,经常上网夜不归宿。母亲白天打工,晚上回来先到网吧找孩子直到凌晨。一肚子气,2007年2月一天,早晨天刚亮,这位家长就打进电话哭诉着自己要点燃网吧,要与业主和孩子同归于尽。于亚男知道这种情况后,立即劝说并制止。并和我面谈,做思想工作,并让家长持户口本(证明是未成年人)同到市文化局稽查大队,在楚队长和于亚男共同帮助下,这位家长认识到烧网吧是“犯罪”行为,感动地要跪下,并说:“你们是好干部,是清官,你们救了我和孩子!”
      四、走近少管所,帮助少年犯:
      2005年3月,她同监督小组去少管所调研青少年犯罪的情况,并采访因“抢劫”犯罪的一少年,孩子说出了网络不良内容对他的侵害,学会了抢劫,现已犯罪(4年半),她给孩子做了思想转化工作,鼓励他好好改造思想,痛改前非,遵纪守法,重新作个好孩子。
      五、宣法、讲法,进学校、到社区,帮助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人。
      多年来,于亚男在省妇联的培训下,学习很多法律知识,并带组员加入到新城区关工委宣讲团,她积极主动联系社区和学校,给家长学校上课,并帮助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人,协助学校教育孩子遵守校规、努力学习,家长要以身作则,帮助孩子思想道德健康成长,反对暴力教育,反对忽视虐待儿童,要经常关注儿童在成长发育时期的心理变化和健康。家庭对孩子要有教育的责任,父母要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于亚男同志每次报告都是以自己做过的真实生动的“案例”讲给大家,并带心理咨询师和律师对“案例”分析、点评,多次报告,家长计3000多人,她先后到过新城区明诚小学、明治小学、太华路儿童乐园、西一路办事处等,受到广大家长的欢迎和好评,《教师报》和西安教育台曾多次报道宣传。
      六、发扬博爱精神见行动:
      在十七大精神鼓舞下,2007年11月和12月我两次冒着寒冷到处收集党员亲朋好友及各界人士捐助的棉衣、棉被,在民革新城工委的支持下,两次去陕西旬邑丈八镇贫困村送温暖,四次往返总计1600里路送去了647件衣物,20床被褥,自己还花了200多元钱买了十几条大线毯,把衣物和支部带来的大米亲手分到贫困户家里。一位残疾孩子泪流满面,用手比划,这无声的语言表达了孩子的万分高兴和感谢的心情。于亚男对社会有一种责任感,有真诚的爱心和行动,把别人孩子作自己的孩子去关怀,把别人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去关怀帮助,她以博大的胸怀和行动关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健康成长。2006年她被评为“中国百名优秀母亲之一”。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播放她的事迹后,香港一爱心人士深受感动,资助义务服务费5000元,她又转交省妇联儿童部,让广大贫因儿童得到更多的帮助。她无私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并带动周围群众都来关注贫困地区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健康成长等作了大量的工作。
      于亚男同志对工作热情、认真、扎实,谦虚谨慎,品德高尚,作风朴实廉洁,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多年来带领组员查网吧,从不违犯工作纪律,从不喝网吧一杯水。她说:“我们的义务队伍是政府聘用的志愿者,工作中不能给政府抹黑、添乱,要尽自己的力量多为社会做工作。”她说:“在平凡生活中,为人民做好一件有益的实际工作,帮助政府解忧解难,就是为人民服务。”
      于亚男同志在这次震灾活动中,自己不但在三个募捐点共捐300元(都有收款证明),并积极带动支部党员做好募捐工作,她说:“国家的灾难就是我们每个公民的灾难,地震无情人有情,要为国分忧,当前支援灾区是我们民革党员的政治任务,要与国共患难,情系灾民心。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步伐,国家有难是对我们参政党党员的一个重要考验,爱国爱民、无私奉献就是民革精神。”
      六一儿童节前,她随同新城区教育局关工委慰问陕汽二小及明治小学从灾区转来的八名学生,于亚男同志还给灾区学生买了精装的《唐诗三百首》并合影留念,儿童节这天还去西京医院看望了从合阳到西安住院的凹面女王娜,她因家中贫困,矫治面部得到了社会方方面面的资助,于亚男给她买了衣服和裙子,精致的太阳帽和糖果,并送去一幅《牡丹》国画等(共花去了172元),逢年过节,她总是不忘特殊群体的孩子和贫困家庭子女。大爱精神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互相帮助、互相关爱是促进和谐社会的一种文明高尚的行为。于亚男同志退休后,十几年来带领党员和周围群众一直坚持做好社会义务服务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受到党和政府多次表彰和媒体的宣传报道。
      工作记录:
      四年来接到举报网吧电话316次,家长来电咨询270次,家长面谈280次,帮助解除网瘾的孩子27人,帮助重返校园学生8人,挽救轻生家长4人,杜绝恶性事故3次,带领小组共查网吧1278次,在电台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58次,下社区到学校宣传法律33次。
 
                     民革新城区工委(供稿) 
 
于亚男同志现担任社会职务及曾受过的奖励和报道
现担任职务
民革西一路支部主委;
陕西省妇联儿童福利会理事;
陕西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社会工作者;
陕西省文化厅网吧社会义务监督员;
陕西省妇联防止虐待忽视儿童协会会员;
共青团省委青少年工作部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
陕西省女法律协会会员;
新城区关工委工作者;
中国健康扶贫工程陕西工作站志愿者。
曾受过奖励:
郑州铁路局、新城区教育局优秀教师;
新城区“捐资助学”先进个人;
多次评为区、市民革优秀党员;
多次评为省级党务优秀工作者;
2001-2005年评为市民革“参政议政”先进个人
2005年被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被“三秦都市报”等评为西安市“十位好妈妈”之一;
2006年被评为西安市文明市民标兵之一;
2006年被评为新城区教育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
2006年被评为中国首届“中国优秀母亲”;
2007年被西安市老龄委评为老有所为精英;
2007年被评为新城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带领人;
2007年陕西地区“奥运火炬手”入围200强之一(有证件);
2007年陕西地区“奥运火炬手”入围50强之一(有证件);
2007年10月,中国健康扶贫工程陕西工作站授予“爱心大使”。
2008年5月,评为陕西省首届“十大杰出母亲”。
曾报道过的媒体: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CCTV2)
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
香港凤凰台、上海“新民报”
中国妇女报、团结报、新华社(每日电讯)
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多次报道)
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多次报道)
华商报、阳光报、各界导报(多次报道)
西部法制报、教师报、美报、工人日报
陕西电视台(“都市热线”、“都市快报”、“今日点击”、“诉说”)
栏目等多次报道
陕西电台(“秦风热线”、“夕阳红” 、“金色年华”)栏目等多次报道
陕西教育台(“教育快报”、“教育资讯”)栏目等多次报道
西安电视一台、二台(“直拨西安”、“关注”、“城市记录”、“冷手摸沸点”)栏目等
统一战线、西安政协、陕西民革、西安民革等杂志
西安电台(“法制”、“互动”等)栏目多次做嘉宾
深圳卫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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